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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高新园区气体防护站工程
邀请招标公告
赣建 奉新 邀字[2023]第15号
奉新县高新园区气体防护站工程经奉发改发【2022】458号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依据奉府办发(2022)12号文第14条第(4)款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以下和非必须招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优先选择本县资质以上建筑企业承建。”,现特面向奉新县本地建筑企业进行邀请招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奉新县高新园区气体防护站工程;2、工程地点:高新园区消防大队东侧;3、招标范围:项目总占地面积 1.6 亩,新建一栋地上2 层框架结构的建筑 (含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总建筑面积949.2㎡;4、本项目总投资:266.0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5、工期:180天;6、设一个标段。
二、报名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具备在奉新县域内注册的施工企业(不含分公司)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拟派建造师具有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不得有在建工程;④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土建专业)、质量员(土建专业)、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职工, 上述人员证件要求押证。⑤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重复报名。其他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内容。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时间和方式:
1、时间:自2023年04月03日起至2023年04月07日止。
2、方式: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赤岸镇潦河东路299号。
四、本工程定于2023年04月11日上午09 时30分开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报名单位是否能正式参加投标,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及要求为准。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线下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下签到。
六、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奉新发布。
招标单位: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39705225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谷正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女士 电话:18379075966
监督机构:奉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795-4614866
奉新县高新园区气体防护站工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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