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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0日8时,奉新县疾控中心接外地协查函:1名外省(非涉疫风险地区)来奉人员曲某11月5日乘坐D2244列车,与一名阳性检测者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该人已在我县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身体状况良好。曲某11月5日、6日的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1月10日在我县隔离点采集核酸,结果为“阴性”。目前大部分密切接触者已确定,并按要求落实了管控措施。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它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在奉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1月05日曲某18时43分左右到达南昌西站,在南昌西站做了落地检,结果为“阴性”,朋友(聂某)自驾私家车接其从南昌西站来奉,约20时左右到达靖安县高速路口,在靖安县高速路口做落地检,结果为“阴性”,20时30分左右到达奉新县。21时30分左右曲某和聂某两人到小锅小灶饭店吃饭,吃完饭后两人又返回南昌市。
11月6日两人打的于16时42分到达赤田镇卡口,并做了落地检,结果均为“阴性”,18时左右两人到达沿河北路“习酒品鉴馆”内休息,22时30左右两人来到五梅路“小帅夜宵摊”吃饭,23时40分左右曲某到达五梅路丽风酒店住宿,此后未外出。
11月7日上午曲某一直在酒店睡觉,下午17时左右曲某和聂某两人来到沙溪村看出租房,18时左右两人来到步行街附近的“巷子里”小餐馆吃完饭,19时30分左右曲某回到丽风酒店休息,后未外出。
11月8日上午曲某一直在酒店睡觉,16时左右曲某和聂某两人来到北门菜市场家具店看家具(未购买),18时左右两人来到沙溪村出租房搞卫生,19时左右两人来到步行街附近的“巷子里”小餐馆吃饭,20时15分左右曲某回到沙溪村出租房休息,后未外出。
11月9日上午曲某一直在出租房睡觉,下午16时30分左右曲某和聂某来到东门菜市场买菜后回来出租房做饭,此后曲某未外出。
11月10日曲某8时15分接到疾控中心的流调电话后一直在出租房未外出,12时26分由120救护车转运至赤岸中学隔离点,在隔离点抗原检查阴性,核酸结果阴性。
请与曲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做好7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减少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奉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醒:
亲爱的市民:
奉新正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请文明用语、诚信经营、礼让行人、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高空抛物……奉新是我家,创建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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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编辑 | 刘丽云
初审 | 李发良
终审丨徐彬 吴苏
投稿邮箱:fxfbwxpt2016@163.com (欢迎来稿,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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