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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骑乘二、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雨棚)管理的通告
摩托车、电动车是广大居民朋友日常出行最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但因其安全防护较弱,发生交通事故时易对驾乘人员造成伤害。当前,我县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雨棚)现象有所反弹。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即日起,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骑乘二、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雨棚)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二、三轮车不得违法加装遮阳伞(雨棚),驾乘人员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未满16周岁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车辆将予以暂扣并通知其家长领回,如系学生,将通报教体部门。
3.党员干部要表率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违反规定的公职人员,交警部门在依法依规处置的同时还将通报所在单位。
4.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要加强居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加大小区门口进出检查劝导力度。
5.外卖、快递、商超、建筑、运输及企业等行业部门要切实扛起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引导从业人员遵守交通法规。
6.互联网租赁电动车企业要配齐安全头盔,定期做好维护、清洗和消毒消杀,确保骑行人员放心佩戴。
对驾乘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五个一律”教育或行政处罚,并加大曝光力度。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车主、驾驶员予以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五个一律”宣教法
交通安全,宣传先行。为了让广大群众关注“头等大事”,养成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戴头盔的安全意识,奉新交警大队创新推出“五个一律”宣教法:
一律原地滞留车辆
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棚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一律将其拦下原地滞留车辆。
一律强制警示教育学习10分钟
一律通过微信扫码或搜索关注“畅行奉新”公众号,点击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戴与不戴》,留下强制警示教育学习10分钟。
一律参加10分钟志愿劝导活动
被查获人员一律要戴上红袖套,协助交警进行10分钟交通安全志愿劝导。
一律将学习内容转发朋友圈
一律要将交通安全警示片转发至本人朋友圈,由执勤交警确认。
一律戴好头盔再放行
被查获人员一律戴好头盔再放行。有头盔的按规定戴好头盔放行,无头盔的联系家人送来头盔并戴好后再放行。
危险!危险!危险!
骑乘电动车出行
不能只顾防雨防晒忽视安全
加装遮阳伞的危害
降低灵活性,不利于避险
车辆外形改变,容易重心不稳
视线受阻,增加伤亡几率
发生剐蹭,造成致命伤害
由于体积变大,车身宽度增加,如不慎勾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往往会人仰车翻,严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坚硬的金属支架可能会碰撞或穿刺驾驶人的头部、面部、胸部等关键部位,容易造成二次致命伤害。....
迎风面积增大,风阻加大
加装遮阳伞后,车辆风阻系数相应增大,车辆稳定性变差,导致控制难度增大,影响车辆驾驶性能。尤其在大风天气,由于风力的作用,电动自行车很容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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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使人员受到伤害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头部损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2.5倍。
致命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头盔对于电动车、摩托车骑乘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
典型案例
2月17日15时42分许,宜春奉新发生一起两辆二轮电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一辆二轮电动车超车时,加装的雨棚与另一辆电动车的后视镜相刮碰,被刮碰的电动车摔倒后,因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头部和腿部受伤。
亲爱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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