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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民政局关于征集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通知
全县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支持我县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奉新县民政局链接慈善公益资金10万元,以公益创投的方式,面向全县社会组织征集公益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公益创投的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围绕社会公益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公益服务项目,推动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征集主体
全县依法登记注册且每年参与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
三、征集数量
本次拟征集公益项目5个。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1. 项目应聚焦社会公益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扶贫济困、教育助学、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区建设、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方面,旨在解决社会问题、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 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和特色,运用新的理念、方法和技术,为服务对象提供高质量、个性化的公益服务。
3.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目标和预期效果,能够在一定期限内(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实现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二)项目预算
1. 每个项目的预算金额应合理,总预算不超过本次链接慈善公益资金的额度,单个项目预算最高不超过3万元。
2. 项目预算应详细、清晰,包括项目直接成本(如人员费用、物资采购、活动经费等)和间接成本(如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等),并说明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和使用计划。
(三)项目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计划、项目预算、项目预期效果、项目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等内容,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1。
2.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
3. 其他相关材料:如社会组织以往开展类似项目的经验和成果证明材料(项目总结报告、服务对象反馈意见、媒体报道等)、合作伙伴的支持意向书等(如有)。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25日止。逾期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请各社会组织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奉新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联系电话:0795-4508275,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838874530@qq.com)。
(三)评审流程
1. 初审:奉新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项目的可行性等。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将通知申报社会组织进行补充或修改;对经补充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 评审:初审通过的项目将进入评审环节。奉新县民政局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可操作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入围项目名单。
3. 公示:评审结束后,民政局将对入围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入围项目有异议,可向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提出书面意见,民政局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六、项目实施及监督管理
(一)项目实施
入围项目确定后,民政局将与项目实施社会组织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实施社会组织应按照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协议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监督管理
奉新县民政局将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项目实施社会组织应定期向民政局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服务对象反馈意见等内容。
(三)验收及拨款
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实施社会组织应向民政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民政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将按照项目实施协议的约定,拨付相应的项目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责令项目实施社会组织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项目资助。
七、其他事项
1. 各社会组织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 本次公益创投项目的相关政策解释权归奉新县民政局所有。
附件:1. 公益项目申报书
(扫码查看附件)
奉新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0日
亲爱的市民:
奉新正创建文明城市!请文明用语、诚信经营、礼让行人、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高空抛物……奉新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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