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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11月25日举行“赣抚平原、潦河、袁惠渠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调整听证会”

转载 徐璐2022/11/11 08:28:3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118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于2022年11月25日上午9:00在南昌市赣江宾馆举行赣抚平原、潦河、袁惠渠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价方案

  为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我省省管灌区农业水价,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江西省水利厅赴赣抚平原、潦河、袁惠渠灌区实地调研,并组织江西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对这三个灌区农业供水成本进行监审。之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反复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剔除了不应计入农业供水成本的费用,再综合考虑农业用水户承受能力,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第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令)规定,形成了《关于赣抚平原、潦河、袁惠渠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调整的定价方案》。

  (一)有关背景

  1.政策要求。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9号)等文件要求,从2016年开始到2025年,要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二是《江西省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赣水农水字〔2022〕5号)要求,省、市直管灌区要加快完成灌区改革任务,持续推进骨干工程成本监审和价格调整。

  2.现实需要。一是适当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增强用水户节约用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的需要。由于现行灌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偏低,导致用水户节水意识不强,特别是农业用水“大水漫灌”和“跑、冒、滴、漏”现象仍然突出,水的商品属性和水资源的有限性没有从价格上得到充分体现。二是适当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粮食安全的需要。灌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偏低,水管单位运行维护农业灌溉工程经费不足,不仅影响了水利工程效率的发挥,而且还危及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影响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143号);

  3.《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34号);

  4.《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令第4号);

  5.《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的通知》(水财经〔2007〕470号);

  6.《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9号);

  7.《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4〕405号);

  8.《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水农水字〔2022〕5号)

  9.江西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关于江西省赣抚平原、潦河、袁惠渠等省属灌区农业供水的成本监审报告》(赣价成监字〔2021〕21号)等。

  (三)拟定情况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赣抚平原、潦河、袁惠渠等三个省管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计价方式由按年亩收费逐步调整为按净灌溉用水计量收费,其中省管骨干工程农业水价拟定情况如下:

  1.赣抚平原灌区骨干工程。供应农业用水的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价格为0.096元/立方米,其中水稻等粮食作物用水水价为:流灌0.126元/立方米,提灌0.063元/立方米;经济作物、水产养殖业用水水价为:流灌0.151元/立方米,提灌0.076元/立方米。

  2.潦河灌区骨干工程。供应农业用水的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价格为0.091元/立方米,其中水稻等粮食作物用水水价为:流灌0.095元/立方米,提灌0.048元/立方米;经济作物、水产养殖业用水水价为:流灌0.114元/立方米,提灌0.058元/立方米。

  3.袁惠渠灌区骨干工程。供应农业用水的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价格为0.101元/立方米,其中水稻等粮食作物用水水价为:流灌0.118元/立方米,提灌0.059元/立方米;经济作物、水产养殖业用水水价为:流灌0.142元/立方米,提灌0.071元/立方米。

  二、成本监审的办法和结论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2021年,江西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对三个省管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进行了成本监审,并出具了成本监审报告,得出赣抚平原、潦河、袁惠渠灌区有效灌溉农田的农业供水成本分别是34.46元/亩、36.91元/亩、36.33元/亩。

  三、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处处长刘琴、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处长谢治邦、江西政府研究室社会发展研究处处长陈世伟3位同志担任听证会听证人,听取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经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灌区用户代表听证会参加人12名,产生人大、政协、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听证会参加人8名,专家、学者代表听证会参加人2名,灌区经营者代表听证会参加人3名。名单如下:

  (一)灌区用户12

  1.吴江 江西省绿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

  2.胡敏 南昌金进果粮油有限公司经理

  3.罗海平 江西大家族种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4.高华 南昌县幽兰高鲜生家庭农场总经理

  5.彭小明 新干县种粮大户

  6.朱建国 新干县国晟农业中心负责人

  7.宋单春 奉新县建华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8.吉根兰 奉新县众联水稻种植合作社负责人

  9.王钦 丰城市袁渡镇王钦蔬菜种植合作社理事长

  10.梁星 丰城市白土龙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

  11.何火梅 樟树市黄土岗镇荻斜村书记

  12.刘春林 樟树市昌傅镇洛湖村民兵营长

  (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13.邵华省人大代表、九三学社省委会委员、直属大院委员会主委省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站长

  14.朱小玉省政协委员、民盟江西农业大学副主委、江西农业大学校友办公室主任

  (三)相关部门5人

  15.罗文华 新余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16.胡友发 南昌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

  17.周婷 新余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科员

  18.熊建华 南昌县水利局农村水利股股长

  19.吴荣玲 南昌市消保委秘书处秘书长

  (四)社会组织1人

  20.陈星安 靖安县白鹭村用水户协会会长

  (五)专家、学者2

  21.张宜红 省社科院农业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

  22.万怡国 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农村水利研究所副所长

  (六)灌区经营者3人

  23.杨方福 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总工程师、建管科科长

  24.夏继平 江西省潦河工程管理局信息中心主任

  25.柳彩峰 江西省袁惠渠工程管理局建管科副科长

  五、听证会旁听人名单

  本次听证会无旁听人报名参会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参会全体人员应确认至参会前7天内没有赴中高风险地区,没有发烧、咳嗽等健康异常情形。参会时须按要求出示“赣通码”(或昌通码)本人健康状态及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信息,并签署《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承诺书》,做好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会议延期,另行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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