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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公开征集50个公益性岗位!

转载 方璜2025/02/13 15:40:4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34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市直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机制,稳定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和《江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规〔2024〕6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益性岗位,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申报单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此次征集的对象为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或由市直各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公益性岗位、对象要求

(一)岗位范围

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从事纠纷调解、治安巡防、公共设施管护、水利设施管护、森林资源管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管理类岗位,及从事非营利性家政服务、公共环境卫生、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养老托育助残服务、绿化保洁、社区矫正、社会救助、社工服务、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能力且办理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就业困难人员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主要包括:登记失业人员中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脱贫劳动力、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专业退捕渔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等。

(三)岗位数量

2025年度公开征集公益性岗位50个。按行政事业单位优先,重点产业企业优先,先申报优先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三、岗位政策

(1)岗位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聘用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各类单位1200元/人/月。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2)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单位,按其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用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岗位申报

1.具有设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意愿的用人单位,可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书面申报。
2.申报公益性岗位应提供下列材料:(1)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设立凭证;(2)单位简介;(3)宜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附件1)。


五、招聘管理

1.发布公告。用人单位根据主管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向社会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注明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内容。
2.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提出申请,填写《宜春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申请表》(附件2);
3.拟定人选。用人单位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收入水平、工作意愿、个人履职能力、岗位匹配性等因素,按照“先排序、后确定”的原则确定拟安置人员。
4.公示聘任。用人单位对确定的岗位拟安置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任手续,并按照《宜春市公益性岗位录用备案表》(附件3)的格式报送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备案,一并提交聘用人员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同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
5.签订合同。用人单位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用工协议(附件4),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补贴申报
公益性岗位申报按每季度拨付一次,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主管部门会提前告知)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包括:近半年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七、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需与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报酬。


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和监测预警科

李佳、谭丝璇     

联系电话:0795-3220500

电子邮箱:906386811@qq.com

地址:宜春市平安路531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附件1:宜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附件2:宜春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申请表

附件3:宜春市公益性岗位录用备案表

附件4:宜春市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


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2月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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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宜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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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宜春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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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宜春市公益性岗位录用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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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宜春市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

内容来源:宜春发布
原题:宜春公开征集50个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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