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石。近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间的交通事故纠纷,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原告熊某某与被告王某系邻居。2024年5月,原告熊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与被告王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在奉新县某大道发生碰撞,造成熊某某受伤。经医院诊断,原告熊某某多部位软组织挫伤。经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熊某某将被告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发现原告熊某某与被告王某不仅是多年邻居,而且之前双方关系融洽,但此次纠纷导致俩人之间产生了隔阂。为了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后,法官一边给当事人释法说理,一边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顾及邻里之情。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原告熊某某同意减少部分赔偿金额,被告王某在签订调解协议的当天履行了赔偿义务,俩人握手言和,邻里关系重归于好。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奉新法院紧紧围绕“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将群众“烦心事”作为法官的“心头事”,努力实现“以调促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内容来源:奉新县人民法院
自定义html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