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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的: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医学文书、医学证明等有关资料;
2.采取不正当方式招揽、诱导参保人就诊或办理住院;
3.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
4.收集医保凭证空刷套刷;
5.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6.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
7.过度诊疗、超量或超范围开药;
8.为非定点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机构代刷医保卡;
9.违规拖欠医药企业药品耗材货款;
10.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行为的:
1.空刷套刷参保人员医保凭证,上传虚假医保结算信息;
2.无处方或虚拟处方、伪造变造处方;
3.非法收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
4.诱导协助他人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和费用结算服务;
6.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三)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的:
1.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或转借医保凭证供他人使用;
2.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资格或协助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资格;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
4.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四)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
1.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
2.利用“两定”机构资格准入、资金拨付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3.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
4.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理方式
(一)电话举报:0795-4611639
(二)邮箱举报:fxylbz@126.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奉新县冯川镇潦河西路53号人社局大楼6楼613室,邮编330700
三、举报奖励
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医保发〔2023〕6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金额采取超额累进的计算方式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
四、注意事项
(一)提供问题线索时需说明时间、对象、具体问题和联系方式等,并附相关证据资料;
(二)提供的问题线索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反映问题的人员相关信息,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并尽可能据实提供相关问题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感谢您对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亲爱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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