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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伞戴盔”!奉新交警持续严查!

转载 方璜2025/06/28 15:10: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远航奉新 2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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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加装遮阳伞(雨篷)的倡议书


广大的居民朋友们:


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摩托车、电动车因方便快捷而成为大家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多的交通工具,但同时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居高不下,当前,我县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雨篷)、不佩戴安全头盔这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向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职人员作表率

全县公职人员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树立文明新风,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加装遮阳伞(雨篷),并积极参与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二、重点行业要强化

园区工业企业及外卖、快递、商超、建筑、运输等行业领域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加装遮阳伞(雨篷)。


三、师生家长齐遵守

暑期来临,安全不放假!教师、家长要模范带头,教育并和孩子一起做到“一盔一带”,选择防晒衣、遮阳帽、雨衣等更安全的方式防晒、挡雨方式,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载、不飙车,16岁以下不骑行电动车。


四、交警路(街)面严查处

下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伞、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被查处的市民和公职人员,将加大曝光力度,并推送至所在单位、企业。在执法过程中,凡阻(妨)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拆篷消除隐患,戴盔“系”住安全,让我们共同携手,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奉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26




亲爱的市民:

奉新正创建文明城市!请文明用语、诚信经营、礼让行人、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高空抛物……奉新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内容来源:奉新公安
原题:奉新交警:头盔规范戴,没“伞”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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