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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时间
7月1日至8月7日开展集中整治,8月7日后转为常态化严管。
二、整治重点
1.重点车辆:二、三轮车,危货,普货,面包车等。
2.重点道路:中心城区交通违法突出路口、城乡结合部主要路口、农村地区事故多发路段以及违法肇事突出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路段。
3.重点违法:二、三轮车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篷,闯红灯,逆行,飙车炸街,“失驾”,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
三、整治措施
由各地道安委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公路、公安、乡镇道安办等部门,严查交通违法、严治道路隐患、严控源头风险。
四、重要事项
1.整治期间,发现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对上述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
2.对涉及辖区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村组)居民交通违法的,将通报违法人员所在单位、乡镇(街道)。
3.对二、三轮车违法采取惩教结合模式,如现场处罚、协助交警开展违法劝导工作、现场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通知所属单位或村委干部领回等;2次以上违法行为人由乡镇道安办组织统一集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4.开通违法举报渠道,广大市民发现上述内容中的违法行为线索,可通过“宜春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违法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宜春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
内容来源:宜春交警
原题:关于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三严”整治月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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