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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奉新县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要求,为高质量实施好奉新县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5年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教育资质良好。成立3年以上,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和失信记录。
2、热衷培训事业。愿意承担农民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3、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具备3个及以上实习实训基地。
4、管理水平较高。拥有稳定的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熟悉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和农业生产经营实际。
5、规章制度健全。具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能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遴选程序
1、自愿申请。由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向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2、研究公示。初步确定入选后,报局党组最终确定。
3、签订协议。由县农业农村局与选定的培训机构签订协议。
三、提供材料
培训机构申报时需提交全面真实并加盖培训机构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2025年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培训场所教学设备,设施,食宿等硬件条件证明材料。(如场地租赁合同、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等复印件及图片)。
3、师资队伍情况说明,包括教师名单、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培训管理制度文本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近三年承担县级及以上农民教育培训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资金使用、验收报告、学员满意度测评结果等复印件。
6、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培训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培训结业学员名单、学员创业成功案例、产业带动情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7、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社会性机构的认定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跟踪服务机制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7日
五、申报地点
奉新县农业农村局1楼(科教站)
联系人: 胡荣洗13979520581
电子邮箱:kjqm_0328@163.com
奉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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