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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规是红线
安全出行是底线
宜春交警以雷霆之势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次次的查处与教育
只为守护大家的出行安全
案例一:
2025年7月1日22时57分,奉新大队冯川中队在奉新大道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当场查处杨某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汽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25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杨某先后于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1日被冯川中队查获并处罚,此次为第三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2025年7月2日20时56分,万载大队黄茅中队在黄茅派出所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当场查处刘某醉酒后驾驶粤SMS***小型汽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6mg/100ml,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危害大,哪怕你只喝了一口酒,就绝对不可以摸方向盘,酒驾、醉驾实则是在为生命“砍价”,一定要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案例一:
2025年7月3日10时23分,万载大队县城中队在万载县中医院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当场查处郑某无证驾驶驾驶EB***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二:
2025年6月20日20时47分,万载大队县城中队在万载县宝塔东路汇丰路口至芳万公路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当场查处肖某无证驾驶赣C02***小汽车的违法行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须依法取得驾驶证,严禁无证、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无证驾驶危害大,损人害己事故多。
案例一:
2025年7月3日9时21分,靖安大队宝峰中队在宝峰镇周郎村大横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发现一辆赣F5P***号小车核载5人,实载6人,存在超员载客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胡某辉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开展安全教育,责令其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案例二:
2025年6月28日9时50分,丰城大队石滩中队在杜市镇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发现一辆粤S1XX17小车核载5人,实载7人,存在超员载客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李某某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开展安全教育,责令其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案例三:
2025年7月2日11时38分,谢某庭驾驶的湘A牌货车,在万载县双桥镇方向往潭埠镇方向行驶,行驶到308省道30公里100米路段,被万载大队潭埠中队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3人,实载4人,超员1人。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处以200元处罚,并开展安全教育,责令其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交警提醒:
超员超载会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存在容易爆胎、失控等风险;并且遇到紧急时刻,让逃生和抢救变难,此外,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安全隐患极大。
案例一:
2025年6月20日下午18时16分,宜丰大队联合高速交警联合执法在宜丰南高速路口设卡联合执法时,查获陈某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从事道路运输,此案已完结。
交警提醒:
为了自身安全,请大家乘坐有相关资质的正规运输车辆,避免搭乘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自觉抵制超员搭载和非法营运车辆。
案例一:
2025年6月21日16时26分,宜丰大队工业园中队在工业大道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当场查处金某平驾驶CDG***重型半挂牵引车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5年6月20日21时13分,宜丰大队潭山中队联合潭山派出所在宜丰县天宝乡游客中心路段开展统一整治行动时,当场查处胡某驾驶赣CH8*** 号小型普通客车涉嫌改型的违法行为,目前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交警提醒:
非法改装车辆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进行非法改装。让我们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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