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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协议!奉新医保局发出公示!!

转载 方璜2025/07/17 15:11:0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远航奉新 2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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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奉新县万生堂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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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万生堂大药房因故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根据《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字〔2023〕25号)及《宜春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解除奉新县万生堂大药房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电话,向奉新县医疗保障局反映:0795-4611639。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内容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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